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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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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18 10:38作者:辽宁会计来源:抚顺市财政局

2024年度会计初级考试抚顺考区证书将发放:

一、 证书邮寄办理

(一)抚顺市人社局已经开通证书网上办理业务,与邮政部门合作,提供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6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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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们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一本、《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此表用签字笔表填写,不涂抹更改,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邮政部门联系电话:024-57611201

二、证书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30。

(二)领取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市政府西侧社保大厦,西门二楼办事大厅38号窗口)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下载请登录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一栏,通知中下载或登录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底部“下载专区”里下载。

三、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6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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